14日起:飞机燃油附加费复征
800公里内为20元每人次,800公里以上为50元每人次
11月13日,记者从国航西南航和川航获悉,从14日起,停止多时的燃油附加费将复征,分为50元和20元两档。
12日,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联合发布通知,从本月14日起,民航国内航线将统一恢复燃油附加费的征收。与以往不同的是,此番复征,将直接与航油的综合采购成本形成联动机制,即以国内航油价格每吨4140元为基准油价,当综合采购成本低于基准油价时,则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费;超出基准油价时,则由航空公司在自行消化部分成本的前提下,适当收取燃油附加费。
13日,国航西南航空和川航透露,燃油附加费分两档定额计算——800公里(含)以内为短途航线,800公里以上为长途航线,收取标准为短途档为20元每人次,长途档为50元每人次。